环保之家讯:有业内人士分析称,今年下半年市场或将迎来多家饮用水企业的“换装潮”。由于新的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标是强制性标准,这意味着如果不能达到要求,产品将被强制下架。
摒弃噱头为本色正名 瓶装水取“花名”难任性
新版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(GB19298-2014)》于2015年5月24日起开始实施,再经半年缓冲,自明年1月1日起,消费者似乎非常熟悉,却又十分茫然的富氧水、弱碱性水等各种“功能水”,将从市场上消失。
我国包装(瓶装)饮用水市场的历史并不算长,但市场上饮用水的品牌、品种却可能冠居世界之最,除了天然矿泉水算是有相对明确的界定之外,诸如矿物质水、富氧水、弱碱性水、小分子团水等名目繁多的“功能水”,除了语焉不详、所指含混的噱头之外,其最实质的“功能”,大概只在于能够标出更高价格、获取更多利润。
中国消费者对于瓶装水的认识,大多从“矿泉水”启蒙,因此在大多数消费者印象中,瓶装水几乎等同于天然开采和富含矿物质。亦因此,当市场上第一次出现“纯净水”和“矿物质水”概念时,几乎让消费者坠入语词和语义的困惑,因为无论强调“纯净”抑或突出“矿物质”,其隐在的含义都是在刻意规避“天然”的出身。而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而言,瓶装水而不出自天然,实在是一件令人困惑的怪事。
未来,围绕“新国标”必然将在各家企业之间激发新一轮各出奇招、各显神通的争斗。而对消费者真正有利的市场,将是不同企业、品牌之间摈除各种虚幻的概念,真正以品质、品牌、服务吸引消费者,为消费者提供更简单明了,又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和消费体验。
消费者买水只需分清两种类别:包装饮用水和天然矿泉水
“天然水”、“富氧水”、“冰川水”、“母婴水”、“弱碱性水”……看到市场上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各种包装饮用水的品牌,作为普通消费者的您是不是也有些“选择困惑”呢?“补充矿物质”、“身体酸碱平衡”、“清除毒素”、“小分子团易于吸收”等等功能是不是也曾经让你“将信将疑”呢?
而随着包装饮用水新标准GB19298-2014在5月24日的正式实行,消费者在购买时未来只需分清两类水,即受GB19298-2014约束的“包装饮用水”和受GB8537-2008约束的“天然矿泉水”,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也明确表示,天然矿泉水的国家标准也即将重新修订,2008年制定的原标准已有部分内容不再适合现在的实际状况。其他低于新国家标准的地方性标准也将随之废止。
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》GB19298—2014很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规范包装饮用水市场“营销过度”的乱象。新的国家标准中指出:“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应当真实、科学,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。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清晰、醒目、持久,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。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不得标注“活化水”、“小分子团水”、“功能水”、“能量水”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”。这也意味着从产品包装上杜绝了商家过度夸大营销的可能性。
概念水退市 大品牌变脸
水与水之间究竟有何区别?富氧水真的含氧吗?弱碱性水真能调节人体酸碱平衡吗?一直以来,一些瓶装水企业巧立名目,玩起了营销噱头。
知名营销咨询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曲宗凯介绍说,瓶装水在国外的成熟市场基本分为两种:一种是纯净水,一种是矿泉水,种类上并没有山泉水、矿泉水、矿物质水等如此多的概念化东西。市场上的饮用水不仅名目繁多,标准也不少。诸如GB19298-2003《瓶(桶))装饮用水卫生标准》、GB17324-2003《瓶(桶)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》、GB17323-1998《瓶装饮用纯净水》,都是包装饮用水的标准。
由标准混乱导致瓶装水混乱的现象时有发生,甚至引发了广泛争论。业内人士也承认,“对水行业来讲,这么多年来争议一直比较大”。而饮用水混乱问题真正走入大众视野的,始于2013年农夫山泉“标准门”事件。
随着国家卫计委颁布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》国家标准从日前正式实施,包装饮用水行业迎来了国家统一的标准规范,众多“概念水”也将退出市场,还原本色。
按照去年底国家卫计委对新国标进行的解读,除了天然矿泉水有另行的国家标准外,其他的包装饮用水都将统一纳入此标准。新国标规定,市面上在售的包装饮用水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。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、科学,不得标注“活化水”、“小分子团水”、“功能水”、“能量水”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。
很多消费者熟悉的“饮用矿物质水”名称也将不再允许使用。根据新版国标释义,“矿泉水”即为天然的带有矿物质元素的饮用水,而“矿物质水”所含的矿物质则是人为加工食物添加剂,但名称上却很容易与矿泉水混淆,所以被禁用。
新国标虽然从昨天开始实施,但还是给了在售的包装饮用水一个缓冲期,各企业标签标识将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。因此在此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。
或终结瓶装水“乱名”时代
目前,市场上的饮用水大致可分为两种:一种是由城市自来水罐装加工,全国各地都可建厂;另一种是“大自然的搬运工”的模式,只在水源地建厂。其中,后一种又根据水源地的性质不同,可细分为普通的天然水和天然矿泉水。对于企业来说,要想在水瓶上印“天然矿泉水”的宣传语,需要审核其是否具备采矿资质,此外还需要经过水源地监测、防护,水质定期检查,矿物质指标监测等各项严格的流程,才被允许生产销售。
天然矿泉水的生产成本,显然远远高于普通的罐装饮用水,但由于以往监管缺失、国标不明确,导致不少厂家直接在自来水中使用一些矿物元素的添加剂,就堂而皇之地自称为“矿泉水”,这让普通的消费者混淆了“矿物质水”和“矿泉水”之间的区别。而仅仅炒作概念,滥用添加剂,就纷纷摇身一变、卖出天价的饮用水市场也成了鱼龙混杂的代表。典型的例子是诸如富氧水、蒸馏水、冰川水等很多忽悠人的概念炒作的产物,价格都扶摇直上,比普通瓶装水高出了数倍,甚至数十倍。
明明只是普通的城市自来水,加上一些添加剂,炒作一些莫须有的概念,就敢卖得比天然矿泉水还贵,这既对那些正宗的天然矿泉水构成了不公平竞争,更对消费者构成了严重的消费误导甚至价格欺诈。此番包装水新国标的推出,试图将天然矿泉水与人工包装水,在名称上完全区别开来,这对概念满天飞的瓶装水市场而言,无疑是一种必要的净化。随着天然矿泉水重新获得正名,“矿物质水”的名称乱叫时代也有望随之终结。
还需警惕的是,即便新国标出台限制举措,也未必就形势一片大好。商业广告的宣传策略本就是吸引人群来消费,包装水企业要想卖更多的水、更高的价,势必还会在法规的边界打擦边球,轮番推出各种忽悠人的新招。
事实上,概念水忽悠消费者的目的只有一个,那就是卖更高的价、赚更多的钱。而新国标之所以要在名称上严格规范,就是要让消费者看明白背后的本质——本质是什么?就是你买到的被各种概念包装的水,到底是城市自来水、普通天然水还是天然矿泉水。只可惜,要在名称上直接封杀厂家忽悠消费者的可能,知易行难。笔者认为,要想终结包装水只靠名称忽悠人的时代,倒不如直接要求厂家标出水源性质,A类是天然矿泉水,B类是普通天然水,C类是城市自来水——如此一来,一目了然,最能方便消费者选择。在一清二楚的分类面前,厂家再玩多少概念猫腻,恐怕也难骗到消费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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